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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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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雪里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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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雪里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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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地抉择着。

    姐姐倏地探头望了望桥边的商店,还故意大声咂了咂嘴巴。

    我又努力地吃了下去,我是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幸福一代,对于没心没肺的我来说,这件事就是二十世纪整个童年最大的悲剧。

    我的肚子不再冰凉,而是火辣辣的生疼,像独自吃了一大碗野山椒,还特小的那种。

    姐姐心满意足地哈哈笑了,我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嚷道:“跳跳糖!跳跳糖!”姐姐道:“什么跳跳糖?”我怒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我童话般的世界里居然真有这么“大灰狼”般无耻的事,而且做这个事的是我美丽的姐姐!我歇斯底里地嚷道:“我吃了三———三块雪,你要买——买跳跳糖。”她说:“哦,是啊,但我没说什么时候买啊。”她爱怜地拍了拍自己的弟弟,冷静地道:“不久的将来,姐姐一定买给你。”

    沉默,沉默,空气中充满了无语凝噎的味道。姐姐笑得更甜了,漆黑的眸子,弯成新月,非常漂亮,就像个巫婆。我奋不顾身地马上跟她打了两架,结局没有悬念:第一次我没赢,第二次她没输。

    一晃二十年了。已经记不清是那次是什么原因去大堤——孩子做事大多没有什么目的却自有他们的快乐——正和长大后相反。但那次的“深愁大恨”我却刻骨铭心,我怀疑我至今记得这么清楚:姐姐欠我一个跳跳糖自然早已不是主要原因,真正让我难受的,是这件事情完美的展现了我从小就智商不高的悲哀现实。

    我和姐姐,就这样一路刀光剑影里慢慢长大。她比我大两岁,女孩子又发育得比男孩子早,我总是打不过她。久而久之面对她时也就没有士气了。挨点小打也就不敢还手了。而对于姐姐来说,弟弟是干什么的?就是用来欺负的。好在姐姐除了经常性地欺负一下我外,其它地方对我还算不错,出去玩或者吃东西一定会带着跟屁虫一样的我,也绝不允许别的人欺负她的弟弟。偶尔兴致来了,会捧着我胖乎乎的小脸亲上一口,又或者帮着我欺负一下别的小朋友。

    湖南的夏天出奇的热,晚上一家子人一定会跑到资江河边歇凉。我和姐姐睡在一个凉席上,望着漫天的星星,漫湖的蓑草,漫地的萤火,漫无边际地说话:人生、理想、新白娘子、还有孙悟空与济公谁能打架。当初我俩正年少,你爱聊天我爱笑,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姐姐很聪明,踺子、沙包、跳绳、铁环没有她不会玩的。同时成绩也很稳定,每次都是学校倒数第一名。她小学六年级那一年,我正是春风得意马蹄急的时候,担任着这一辈子最大的官职——班长兼小学少先队大队长,成绩好到拿班上第二名都不好意思的程度。便慢慢地有点看不起姐姐——歧视成绩差的学生——在中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连和蔼的爸爸也悄悄跟我说过几次:少和姐姐玩,别被带坏了。我倒也没看出姐姐坏在哪里,但既然家长老师都说她坏那她自然是坏的了。每次考试之后,姑妈(表姐的妈妈)往往怒火中烧,我再拿着自己成绩单到姑妈那里一晃,姐姐就更免不了一顿“竹笋炒肉”,我就躲在门口呵呵的笑。这样的事我干了不少,姐姐挨打我反正是不疼的,对于年少的我,有个地方可以让我炫耀一下自己好孩子的成绩,那是赴汤蹈火也要去炫耀的。

    小学毕业考试,姐姐再次发挥了自己一贯的水准,语文数学两科相加五十五分,位列全区倒数第一。我怎么也想不通,人的脑袋怎么会做出这样的成绩来。我带着自己的疑惑,向姑妈坦诚地交换了自己的意见。那一天,姐姐被打得鬼哭狼嚎,第一次向我发出愤恨的眼光。不过一周后,她又带着自己的弟弟出去玩了。

    后来姑妈买了一个小房子,姐姐一家就搬了出去。住在一起这么久,两家的大人难免有些磕磕绊绊,弄得我和姐姐也逐渐生分起来。先是天天在一起,然后是每周聚两次,不知什么时候起,半个月也见不着一次。我这个人天性冷漠,也谈不上多么想念她。

    上中学的时候,香港电影风靡全国,什么四大天王台湾美女统统进入内地。湖南自古就是土匪味很浓的地方,古惑崽系列的电影更让年轻气盛的学生血气沸腾,我当时的偶像是郑伊健演的陈浩南,加入黑社会是我作文本以外真正的理想。姐姐已经辍学,还偶尔到学校来看看我。有一次,我们又谈起将来的愿望,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姐姐的夙愿是当个人民教师,整天跟小朋友在一起。对这种没出息的想法,我是嗤之以鼻的,我的目标很明确,要统一香港的黑道。姐姐就呵呵地笑。

    初中生显然是不能当老师,姐姐慢慢成了社会青年,开始染头发,爱打扮,人也沉默了很多,她这种人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下,这么做不奇怪,不这么做才奇怪。姐姐长得很漂亮,这也让她招到不少闲言碎语,无心或者有意的,都认为她的坏青年。不少次我见到她一个人低头不语,闷闷不乐,望着我,也只是黯淡的笑笑,也不怎么和我玩了。后来又和一群同样不喜欢读书的朋友混在一起。

    我高一那年,她做了黑社会,业绩很是不错,洞庭湖南岸的混混里面,说起“黑凤凰”袁琴没有不知道的。姐姐笑着对我说:既然我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坏蛋,那我就只好证明自己是坏蛋了。那一天起,姐姐再次成了我的偶像,我好几次想过去跟着她混混耍耍,可她却死活也不答应。硬生生地把我这个“有志青年”逼成个三好学生,这不是逼娼为良吗。这一下子,跟姐姐算是彻底生分了。

    当时我们中学也有个小混混组织,自号“封魔党”,都是在校不安分的学生组成。主要的业务是抢篮球场和抢电子游戏币。现在看起来,很有点滑稽。可在当时学生眼里,确实是离得最近的黑社会了。本质上讲,他们连坏人都不算,也就是青春期多动症,或者看电影看多了,觉得打架是很酷的事,就来“酷”一下。

    有一天,我正在为考上大学埋头苦干,一个“封魔党党徒”叼儿郎当跑到我位子上,嚼着槟榔对我说:“喂,哥们,老子见过你哦。”

    我抬起头,满脸笑容,很认真很斯文地道:“哦,可我不认识你啊。”

    我憨憨地推了推眼睛。

    他将槟榔吐在我的数学练习册上,拍着桌子道:“认识黄哥吗?黄哥都不认识,你也在六中混?老子是封魔党黄哥的手下,赵舟。”

    我点点头,心里有点莫名其妙,道:“你们找我干什么?”

    他指着我说:“上次看见你去玩了游戏,今天我们黄哥要去,你准备三十块钱请客。”

    我这人从小智商不高,又很有不耻下文的精神,就问了一句:“为什么?”

    赵舟勃然大怒,一脚在课桌边:“为什么,封魔党要你的钱是看得起你,有本事你不交啊?今天下午五点钟我们来收钱,不给打死你。听着,有种别告诉老师。”

    我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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