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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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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三年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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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三年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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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身为军管物资委员会委员,对镇虏卫城中滞留的财货同样有处置之权,本官不点头,你虽然身为三卫总兵,命令却也不能生效!”

    这个规矩是李信定的,而且立规矩时还召集了城中大小千余人信誓旦旦的公之于众,如今他自己总不能食言而肥吧?曾敢终于觉得自己在与李信的斗争中第一次真正的抓住了他的痛脚。这种愚蠢到作茧自缚的决定,曾敢曾想了一天一夜也没个结果。他当然知道李信将自己拉近这个所谓的委员会中是利用自己文官的身份,将劫掠行商财货的行为做的好看一点,将来就算有人追究责任也能多一个人承担。最后,他只能将原因简单的归结为,这是李信为了吸引自己同意加入委员会而抛出的诱饵。

    这是题外话,曾敢当众翻脸正好让诸位行商们看了笑话,原本就都很克制的他们立即屏气凝神看着镇虏卫城中一文一武两位官员斗嘴。

    按照曾敢的预想,李信此刻定然会气炸了肺,可李信却突然笑了。

    “曾大人何出此言哪?我又没有动用那财货的命令,何来生效一说啊?”

    曾敢这才转过弯来,是啊,当初只说动用这批财货需要两人同时首肯,李信不同意财货被领走,他提出反对意见,难不成还要赞同行商们将之领走吗?退一步说,即便自己同意,李信不同意,如此意见不统一,谁又能动的了那批财货了?

    行商们被两个人的对话弄的有点糊涂,还是那范姓少东再次发问:“总兵大人,经历大人,在下只想得着您二位一个准话,这货大家伙究竟能不能拉走?”

    李信还是那句话,财货拉走可以,却需签了保证书。曾敢突然觉得在众多行商面前与李信当面争执似乎不妥,有失体统,见他还是死了心的不做半分退让,那还与行商们上两个甚?都说断人钱粮等于杀人父母,难道他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吗?于情于理,这等霸王手段岂是一方父母能做的?

    李信虽为武官,但是边镇卫所不同于普通地方,军事长官往往兼理民政,说他一方父母也不为过。

    双方互不让步,行商们虽然没有闹乱子,却也不准备离开,一个个沉默不言,坐在卫司衙门正堂里,示威一般。李信似乎早料到有此一幕,又从怀里掏出了另一沓纸笺放在桌子上。

    “既然诸位不愿意就此领回财货,这里还有第二条路,都看看吧,同意的就签个字,不同意的,请自便!”

    曾敢与李信一桌之隔,先一步拿起一张纸笺,竟是借条一张,声言滞留于镇虏卫城中的财货,乃是李信以三卫总兵府的名义所借,至于借期约定三年,息钱则……

    总之这也是一份极不公平的霸王借条,最有待商榷之处便是没有抵押物,其实也不能算是没有,一颗鲜红的三卫总兵府大印盖在其上,便等于将三卫总兵的脸面与声誉都押了上去。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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